什麼是強迫性的行為習慣 之1

當你想做一件事,或不想做一件事,你的內心會有很大的衝突和抗拒感。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當你對一個人說:「親愛的」這句話時,你的內心並不想說,或覺得自己是在說謊,縱使你可以表演的很完美,讓別人完全看不出來你內心的真實感受。但這還是一個強迫性的行為,因為你在說這句話的同時,你的內心知道你是在勉強自己的。也就是,縱做你不想說,但你還是說了。

強迫性的行為習慣最主要是源自個人早期的生命經驗,以及經驗發生當時所形成的想法。

由於人類的活動是透過所學習的行為所組成,因此,相對於強迫性的行為習慣,另一種行為的型態我們稱之為「有能力的活動」(potent activity)。這種行為的型態你可以在成熟的人身上看到。從小嬰兒到漸漸長大的過程中,隨著對肌肉進行隨意控制能力的提高,我們漸漸學習可以依賴自己,並決定,為了不盲目的跟從習慣性的經驗模式,我們時時面臨必需作決定或選擇的狀態。習慣性的行為習慣是你覺的比較熟悉和便利的方式,但你的代價是常常在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但卻又不開心。因此,你必需決定你願意放棄多少的快樂(快感),以及願意面對多少的不快樂(不舒服),來進行「有能力的活動」。換向話說,你慢慢開始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依此定義來看,一個不成熟的人,他會採取被動式抗拒的行為,表面上會想反抗(會想說不要),但最後總是會妥協。這就是強迫性的行為習慣。

那你能怎麼辦呢?

我們剛剛有提到「由於人類的活動是透過所學習的行為所組成」,也由於「隨著對肌肉進行隨意控制能力的提高,我們漸漸學習可以依賴自己」。由此可知,一個人的強迫性的行為習慣在於他在發展對肌肉進行隨意控制能力的過程中受到干擾,因而形成。因此,只要透過「費登奎斯-動中覺察」的過程,你將可以重新拾回你自己對肌肉的隨意控制能力,漸漸的,你就可以放掉你的強迫性的行為習慣(不用吃藥,也不用掙扎),邁向一個心態和行為都更成熟的人。

什麼是強迫性的行為習慣 之2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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